了解让行、转弯和超车的规则是安全合作驾驶的基础。这些程序是交通的语法,规定了谁先走以及车辆如何互动以防止混乱和碰撞。掌握这些基本的导航技能对于通过驾驶考试以及安全处理日常道路上遇到的无数动态情况至关重要。
路权
“路权”的概念经常被误解。法律并不授予任何人路权;它只规定了哪个驾驶员必须让出(放弃)路权。驾驶员的责任是尽一切可能避免碰撞,无论技术上谁拥有路权。
- 无控制的十字路口: 在没有标志或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左侧的驾驶员必须让行于右侧的驾驶员。如果左转,驾驶员必须始终让行于直行或右转的迎面来车。
- 全向停车路口: 在所有方向都有停车标志的十字路口(4向或全向停车),最先到达并完全停住的车辆应首先通行。如果两辆或多辆车同时到达,左侧的驾驶员必须让行于其右侧的驾驶员。
- 车道和私家路: 从车道、小巷或私家路进入公共道路的驾驶员必须停车并让行于公共道路上的所有交通和行人。
- 并道: 从入口匝道并入高速公路时,并道驾驶员必须让行于已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已在高速公路上的驾驶员,如果安全,应移至相邻车道,以便并道交通顺利进入。
- 行人: 驾驶员必须在任何有标记或无标记的人行横道上让行人先行。在绿灯时,驾驶员仍必须让行于十字路口内的任何行人。必须特别注意使用导盲犬或白手杖的盲人;他们拥有绝对的路权。
- 紧急车辆: 当有使用警报器或闪光灯的紧急车辆(警察、消防、救护车)接近时,驾驶员必须立即靠到道路右侧边缘,避开任何十字路口,并停车。保持停车直到紧急车辆通过。
- 避让法 (Move Over Law): 当接近任何停在路边的、闪光灯已启动的紧急车辆(包括拖车和公路维护车辆)或故障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减速至低于限速的合理速度,并在安全的情况下,移过一个车道以提供安全缓冲。